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

關於部落格內容與著作權

先推薦這篇文章:倪采青/預防文章被盜轉的八大妙招
文章中提供8個好方法,可以部份使用或是全部使用

最基本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方式就是加上版權所有聲明:
如:Copyright © 2019 姓名 All rights reserved.
版權所有‧謝絕轉載

這邊有幾篇參考資料推薦閱讀:
1.米達想想/我被告了,因為在部落格分享youtube影片
※注意:格主在自己的部落格嵌入youtube電影「我的野蠻女友」,就被提告了,
上法庭時向法官提問,法官告知不管是嵌入youtube影片或是提供連結都是違法的

※2.經濟部智慧財產局/部落格常見錯誤著作權概念及常見授權方式(推薦必讀)

這篇推薦必讀,因釋疑很多人不瞭解的重要觀念,比如說:
 a.不管是否有營利行為,只要損害著作人權利即構成侵權。
 b.並非註明出處、作者就可以合理使用。
 c.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的情形下,其實是不能轉載的。
  詳細說明請參考內文
  「3. 轉載網路上的文章、照片,是幫作者的忙,當然是多多益善?」
 d.並非著作權人通知後把侵權的內容移除就能免責。
 e.透過超連結方式引用別人著作最安全。

3.經濟部智慧財產局/網友使用部落格(Blog)之著作權問題

4.蘋果日報改會員制,不能再引用新聞?(天秤座法律網)

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:「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︰四、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。」
若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,可自由引用;但非單純傳達事實或具原創性,則享有著作權保障
且此聲明,確實是可以避免其它媒體同業引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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